劳动合同法关于效力待定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效力待定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由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怎样处理效力待定合同
1、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有效的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的期限内的追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经过监护人的追认,合同才有效。无权代理或者超越代理权人签订的效力待定的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合同才有效。
效力待定的合同经过追认之后,合同自始有效。
2、效力待定的合同变为无效合同。如果效力待定的合同没有经过追人权人的追认或者追认权人拒绝追认,合同就自始无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如果有追人权的人拒绝追认或者在一个月后还部追认的,合同就无效了。法律还赋予了善意的相对人(即订立合同的时候知道对方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的人的)有撤销的权利。就是善意的相对人自知道自己与对方订立的合同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并且还未经过追认的,善意的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形式作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效力待定合同处理方式有哪些
在我们的生活中,签订合同是保障两方权益的一种常见方式。但并不是所有的合同都是马上生效的,这里就有一种“ 效力待定合同 ”。所谓效力待定合同,顾名思义,就是已经签定好的合同,但还有产生效力,这是因为合同要生效还缺乏一定的条件。这种合同,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完成补救才能真正生效。在进行补救和修正之前,效力待定合同说白了就是一份 无效合同 。 那么,怎么对效力待定合同进行补救修正呢?在我国的法律中,对效力待定合同的处置方式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就是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签订的合同,如果他的法律上 代理 人进行确认,认为合同是有效的,那合同就能生效了。不过这一种条件下也有一类特殊情况,就是如果签订的是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纯利益的合同,不经过追认也可以生效。 第二种就是代理他人签订的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确认才能生效。 最后一种是代替他人处理财产,也要真正的财产权利人同意后才能生效。 这三种情况结合起来理解,就是需要真正拥有人进行追认,如果当事人不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就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 在这里我们可以举两个例子。案例一,某业务员甲没有A商品的代理权,但他的好友乙拥有A商品代理权,在乙未知的情况下甲与第三方签订了A产品的买卖协议。这样的合同就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如果乙追认 合同生效 ,则合同就是正式有效合同;如果乙不追认,则合同视为无效合同。案例二,学生小丁今年10岁,他擅自将自己的游戏机卖给网吧经营者张某,并且约定游戏机转让费100元,一部分换取现金,一部分作为上网费用,尔后发生纠纷,小丁的父母认为游戏机远不止100元,因为小丁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所以小丁和张某之间的合同能否生效要看小丁父母最后是否追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