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责底薪没完成就没工资吗
有责底薪没完成没有工资,这样的规定是不合理。我国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用人单位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行为,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有责底薪没业绩一分钱也没有吗
有责底薪没业绩不是一分钱没有
有责底薪没业绩并不是一分钱也没有。因为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所以即使单位规定了有责底薪,员工当月也没业绩,单位仍然需要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来向员工发放工资,否则是违法的。
用人单位的规定是不合法的,只要劳动者付出了一定的劳动,用人单位就应当支付其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公司实行无底薪业绩制度是不合法的。
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六条之规定:
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即使没能完成定额的任务,公司也是应该支付给最低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有责底薪没完成就没工资吗
法律主观:
有责底薪和无责底薪的区别:无责任底薪没有最低的业绩要求,而有责任底薪一般是要完成规定的业绩才能拿到相应的薪酬的。但是该薪酬都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的标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九条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有责底薪任务没完成怎么发
法律分析:有责底薪任务没完成怎么发:工资仍然要照常发放,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虽然未完成当天任务,劳动者到下班时间一下班,但劳动者行为并不属于违法行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一个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规定三千有责底薪,没有完成业绩,所以没有拿到工资,公司的行为合法吗?
存在劳关系,公司应支付工资,且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在试用期,不能低于同岗位工资的80%。公司单方没立有责底薪,其条件是否保证了公平、客观、科学性,是否符合劳动强度承受水平,都无法确定。所以公司的行为合法性不足。
有责底薪没有完成任务有工资吗
法律分析: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用合同形式约定违法内容。该公司以合同中约定为由,坚持扣发职工郭某的工资也是不能成立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有这方面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承包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同样要执行这一规定。因此双方约定的这种合同条款是没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