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的效力
法律主观:
民法典关于合同的效力是: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效力待定合同。行为人订立合同时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同时不得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效力的几种情形
合同的效力类型如下:
1、有效合同,是具备合同生效要件,能够产生合同当事人预期法律效果的合同;
2、无效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3、效力待定的合同,是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完全符合法律有关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其发生效力与否尚未确定;
4、可撤销合同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意思表示不真实或出于重大误解从而作出错误。
合同的解除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当事人达成合意;
2、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
3、当事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在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并作出解除的通知。
合同的生效要件如下:
1、合同的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之间协商一致,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的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不违背公序良俗。
综上所述,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合同的效力分为哪几种
合同效力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几种。一、有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二、具备以下情形的。(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三、可撤销:撤销前有效、撤销后无效。(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四、效力待定的合同:追认前效力待定,追认后有效、拒绝追认无效。无权代理人签订的合同、签订的合同、无处分权人签订的合同。
法律依据:《》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效力有哪几种情形
法律主观:
合同效力有三种,即:无效,可撤销,待定。,(一)合同无效的情况:,1、合同内容违法的。,2、合同当事人双方恶意串联损害他人或公共利益的。,3、当事人以合同手段掩盖犯罪活动。,4、当事人有一方或双方无相应缔约能力且不能为追认的合同。,5、需要法定形式的某些特别合同未满足形式要求的。,合同无效都是自始无效。,(二)可撤销的合同:,1、因乘人之危,胁迫订立的合同。,2、因欺诈订立的合同。,3、因重大误解,对误解方造成重大损失的。,4、因显失公平。,(三)合同效力待定的:,1、未成年人订立了与其行为能力不相符的合同,需要其监护人追人的。,2、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相关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解除的方式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单方解除)。,1、约定解除的两种情况。,(1)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解除条件,一旦该条件成就,合同解除;,(2)双方未在合同中约定解除条件,但在合同履行完毕前,经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2、法定解除的情形、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3)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根据定义来看,二者极为相似,即都发生债权债务关系归于消灭的效力。但是二者还是有区别的,其区别主要必须在:,(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根据不同合同的条款,以及相关的综合因素,合同的效力既有有效也有无效,还有效力待定等形式。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