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成立和变更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的成立和变更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是错误的
物业管理是什么
物业管理主要研究管理学、经济学、物业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受物业所有人所托,对楼宇、社区、园区等物业的物业设备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进行维护、修缮、整治和管理,保障物业的安全与整洁。
物业管理学什么
《城市管理学》、《物业环境管理》、《写字楼物业管理》、《房地产产权与产籍管理》、《社区物业管理与服务》、《物业管理发展战略》、《物业管理法规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经济学》、《物业管理社会学》、《物业绿地规划及管理》部分高校按以下专业方向培养:不动产管理。
物业管理干什么
物业服务类企业:物业管理、楼宇管理、环境管理、维修养护、社区服务;各类企事业单位:后勤管理。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物业管理发展需要,具备较高的现代管理理论素养和较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物业管理及房地产经营策划基本能力,熟悉物业管理及房地产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 规,能在物业服务企业、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企业、中介机构、事业单位及政府部门从事物业管理和房地产企业的经营和管理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物业管理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知识,接受系统的物业管理系统运营与管理的基本训练,掌握解决物业管理具体问题的基本能力。
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核心课程:物业管理学、物业管理实务、物业管理法规、物业设施设备管理、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开发、治安管理、建筑安装工程概论、房地产经营与管理、房地产项目策划、社区服务与管理。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物业岗位职能的服务与管理实习。主要专业实验:物业管理信息化软件实验、物业服务管理综合实训。
签书面合同时口头承诺是否有效
法律主观:
1、口头合同指当事人只用语言为意思表示订立的合同。订立口头合同的好处是:简易方便,缔约成本低。实践中,口头合同是大量的、必不可少的一种合同形式。常见的是对于那些需要一手交钱、一手交货、钱货两清的合同行为。但口头合同的缺点也很明显,因没有文字为据,对履行没有约束,一旦发生纠纷,难于取证,不易分清责任,不便处理。,2、书面合同是指以文字为表现形式的合同形式。多以合同书、信件和等有形地表现。书面合同较为安全,能有效地预防和辩明纠纷。但书面合同会影响交易的便捷,凡事必起草条文并签字盖章,有时容易丧失商机。,【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的合同就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对话,当面交谈或者电话交谈的方式确定的合同内容,这类合同简便易行,比较迅速的完成交易,只是口头合同没有书面的凭据,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举证困难,难以分清是非,不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在即时交易中可以采用口头合同。如果是长期的业务合作,也可以通过电话订立合同,但是后续履行合同时,双方可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方式来工作。这样,这些工作的文件、信函、意见、信息沟通,也都会成为口头合同的有益补充和证明。,因此,建议公司在订立合同时,对较为复杂的合同、涉及金额较大的合同、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履行人员较多的合同等最好都要签订完善的书面合同对于能够及时履行,非常不方便签订书面合同的,最好也应该注意保留必要的书面证据。特别重要的一点是,合同管理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合同管理不是仅仅限于保管好合同,还要根据合同的内容和履行情况及时提醒管理人员做好履行合同的监督工作,既要防止自己违约,又要及时发现对方违约的行为并给与足够的制止,确保合同实现签约目的。,不可以,口头协议有效。,民事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口头形式,第二种则是书面形式。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则为有效的。,例外情形:当法律明确约定合同的形式是要式合同,即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形式的,若当事人只作出口头表达,未签订要式的书面合同的,视为未达成协议。,口头承诺是简单方便的,但是缺点也很明显,因没有文字为据,对履行没有约束,一旦发生纠纷,难于取证,不易分清责任,不便处理。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谁和谁签订?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谁和谁签订
物业服务合同通常由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
1、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习惯上,物业服务合同又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但它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权而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行政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
2、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基础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但其与一般的委托合同又存在差异。
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的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是建立在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失去对对方的信任,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关系。而在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均不得以不信任为由擅自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时,才可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此外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但物业服务合同只可能是书面、有偿合同。
3、物业服务合同是以劳务为标的的合同。物业服务企业的义务是提供合同约定的劳务服务,如房屋维修、设备保养、治安保卫、清洁卫生、园林绿化等。物业服务企业在完成了约定义务以后,有权获得报酬。物业服务合同与涉及劳务提供的承揽合同也存在本质的不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虽也涉及劳务的提供,但承揽人提供的劳务只是一种手段,并不是合同的目的,承揽人应以其劳务产生某种物化成果,并承担工作中的风险,如承揽人未完成工作,则不得请求报酬;而物业服务合同以特定劳务为内容,只要物业服务企业完成了约定的服务行为,其余风险由业主承担。
4、物业服务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要式合同。物业服务合同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即告成立,无须以物业的实际交付为要件。物业服务企业是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参与市场竞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没有无偿的物业服务,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是有偿合同;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都既享有权利,又履行义务,因此物业服务合同是双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因其服务综合事务具有涉及面广且利益关系相当重大,合同履行期也相对较长,为避免口头合同取证困难的弱点,《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要求物业服务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且须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因此其为要式合同。
《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 )的形式签订。A.约定B.书面C.口头
【答案】:B
由于前期物业管理涉及广大业主的公共利益,《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书面的形式签订。对合同形式作书面要求,便于明确合同主体的责权利,防止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侵害业主权益的情况发生,发生纠纷时也有据可查。
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口头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口头协议的合同是有效的。根据规定,合同订立的方式除了有书面订立之外,也可以使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只要双方当事人是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那么即使是口头协议也具有合同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二、合同违约该赔偿的方式有哪些
合同违约该赔偿的方式有:
1、实际履行,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5、定金罚则,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