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违约方要求违约方支付定金和损害赔偿金
法律主观:
要求违约方解除合同是要全额支付违约金的。但若全额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当事人可以据此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或增加。违约金的适当标准一般为造成的损失30%。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因为违约解除合同还需支付违约金嘛
解除合同后还需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不论解除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解除合同后还需支付违约金吗?
解除合同后还需支付违约金,当事人协议解除合同的,不论解除原因是什么,也不论当事人是否有违约行为,当事人是否应该向他方当事人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应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因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事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二、合同终止中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几种
1、预期违约
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以看出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两种形式,且守约方有选择权,可以积极要求赔偿,也可消极等待。
2、不履行
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从不履行的原因看,既可能是当事人虽然能够履行但是拒绝履行,也可能是当事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3、迟延履行
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债务人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在合同未定履行期限时,在债权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即迟延接受履行。
4、不适当履行
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一般所谓的履行质量不合格的违约情形。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分别规定于《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和第五百八十四条。
三、《民法典》关于单方面终止合同是如何规定的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不管是由于任何的理由,只要是职员与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之中,已经约定了违约金的支付规则的,那么提前解除劳动,或者是职员违反了单位的约定,此时即使是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的劳动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是违约,但是不一定需要支付违约金。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法律主观:
一、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吗
根据法律 规定,劳动者只有在以下两种情形下才承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 商业秘密 和与 知识产权 相关的保密事项。
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
当前,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必须支付高额的违约金,这种约定变相剥夺了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该约定依法无效。
二、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个人的辞职行为,员工只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这里要注意的是,您只需要通知用人单位,并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为了保存下您的 “ 通知 ” 用人单位的证据,所以要采用书面的形式来通知,即采用 辞职信 的形式。建议您不要采用辞职申请信,因为所谓申请,意味着您是想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而根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辞职只需要履行法定的程序,即提前三十天通知即可,而无须得到任何人的批准。
三、 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据《 民法典 》的规定,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有两种。
第一种是在法定或当事人约定期限内行使。需注意的是无论法定期限还是约定期限,在性质上都属于除斥期间,解除权于预定存续期间届满当然消灭。当事人行使约定解除权的期限,应明确地写入合同中。在有法律规定的解除期限时,当事人之间也可以通过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期限来改变法定解除期限。
第二种是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这是针对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而言的。在这种情况下,非受 不可抗力 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一方的当事人为明确自己的义务是否还需要继续履行,可以催告对方当事人行使解除权。而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在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继续存在,当事人仍然要按合同履行义务。但经催告后多长期限内权利人必须行使,否则解除权消灭 ,
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违约吗 ? 劳动者只有在两种情形下才承担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责任 , 一是劳动者违反服务期;二是劳动者违反职业竞业限制约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合同约定了违约金,违约需要全额支付违约金吗?
法律主观:
一般地,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就要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比如买卖合同中,到了约定的日期该付款的付款,同时另一方也要按约定交付货物。一旦发现其中一方有违约行为,将会给另一方造成违约损失,并需要进行赔偿。而赔偿一般交付违约金,不过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将直接影响主张违约金的权利。 实践中,因合同一方违约造成损失的将按以下主张赔偿: 1、合同中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的,将按照合同约定,主张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比如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即可以按该约定要求赔偿违约金。 2、合同中未约定相应违约责任的,发现一方违约时,可要求对方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具体而言,就是在这种情况中,将不能主张合同违约金,而只能要求赔偿实际损失。 另外,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主张实际损失赔偿将要采取以下的方法: 1、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造成损失的赔偿计算方法,那么,受有损失的一方即可按照这个方法进行计算。 2、合同中未约定相应的损失赔偿计算方法,受有损失的一方可以凭借相关的款项单据等书面证据佐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即可实施。 3、合同中未做相应约定,双方当事人又未能达成一致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查后进行判决。 最后,一般当事人达成合同时,未约定合同违约金的,但给另一方造成实际损失的,有些人会以未做赔偿约定为由,并拒绝赔偿实际损失,而这将严重损害被违约方的利益。如果造成的损失较大,一方拒绝赔偿或是双方对赔偿额协商不一致的,那么建议在必要时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违约方需要支付守约方的赔偿金和违约金吗
签订合同后违约了只有约定了违约金才需要支付违约金。
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也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合同中一般都会拟定违约条款,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若其中一方违约了,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是要求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多少的,可以按照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违约金的多少不得高于实际损失的30%。
违约金的比例如下:
1、超过30%的,可以请求法院适当予以减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2、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综上所述,违约金的数额可以由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在拟定合同时基于合意而确定,同时也可以确定违约金的支付比例等,如果一方的违约行为导致另一方遭受实际损失的,此时受损的一方一般是不得同时主张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以及赔偿金的,只有在违约金数额明显低于实际损失时才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解除合同违约方还要付合同费用吗为什么
解除合同不是一定要付违约金的。违约金是当事人预先确定的一种独立于合同债务履行之外的给付。并且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违约金条款等清理条款的效力。因此,即便合同解除,违约金条款也继续有效,因合同一方当事人存在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终止中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几种
1、预期违约
即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由此可以看出预期违约分为明示违约和默示违约两种形式,且守约方有选择权,可以积极要求赔偿,也可消极等待。
2、不履行
即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从不履行的原因看,既可能是当事人虽然能够履行但是拒绝履行,也可能是当事人不能履行债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或拒绝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
3、迟延履行
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债务人迟延履行和债权人迟延履行。债务人迟延履行是指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在合同未定履行期限时,在债权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迟延履行表现为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接受而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即迟延接受履行。
4、不适当履行
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一般所谓的履行质量不合格的违约情形。加害给付,是指债务人因交付的标的物的缺陷而造成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害的行为。
综上所述,解除合同违约方还要付合同费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违约金条款等清理条款的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
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