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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合同需要交回公司吗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之后,不需要把劳动合同归还给公司。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按照规定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为员工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手续和档案转移手续即可。

一、员工离职需要把劳动合同归还吗?

劳动合同在离职时不需要上交公司。

如有必要可暂交由公司人事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在劳动合同上加盖作废章。但是最终劳动者本人必须持有一份,并且用人单位自己那一份必须留存二年备查。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如何约定的?

1、约定终止条件应是法定解除条件之外的条件。

所谓法定条件,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只要符合这些条件,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2、约定的终止条件应当是除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时间都不能作为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只能是时间之外的某种事件或某种行为。

3、约定的终止条件必须是合同生效前尚未出现的客观情况。

如果是劳动合同生效前就已经出现的事件或行为,就不能作为终止条件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4、约定终止条件要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特点。

用人单位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目的是要在这种条件出现时终止合同。

5、约定终止条件要兼顾到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情况。

员工离职之后,不需要在劳动合同上交公司。终止劳动合同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约定终止条件,一种是法定终止条件。用人单位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属于法定终止情形。而约定终止条件在法定终止条件之外,要充分考虑生产经营的特点,要兼顾到合同双方的情况。

解除劳动合同后劳动合同原件要还给公司吗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应当一式二份,一份由用人单位保管,另一份由劳动者保管。属于劳动者保管的那一份属于劳动者个人所有,无论劳动合同是否到期,都不需要交给单位,单位也无权要求劳动者交还劳动合同,劳动者完全可以拒绝单位的这个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要求。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手里的劳动合同如何处置,由劳动者自己决定,继续保留、丢弃都可以,建议继续保留,因为如果与原单位出现劳动纠纷,劳动者在离职后的一年以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而原先的劳动合同可以作为证据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入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要给公司吗

入职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的,应当向新单位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原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入职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吗

1,应当向新单位提供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

2,原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为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3,《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根据劳动法,一个人不能同时与两个单位同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第二家公司要承担法律责任。为此,第二家公司在招聘员工时,要员工出示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以此证明自己聘用员工是合法的。因而,第二家公司(新公司)要员工已离职的证明原件。

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有什么用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应该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如果原件不够,可以请收取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何处的字样。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用途主要有2个:

1、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能够使新单位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也为办理相应手续提供了依据,这个你可以要求之前单位提供的,没有问题的。

2、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这里温馨提醒小伙伴一下,如果离职了,一定要办理好,离职手续,离职证明书也一定要保留好,因为这个对你找下一份新工作入职有很大的帮助。有些企业,如果没有离职证明书,是不接受的,因为这个是对公司的一种负责也是对个人的负责。

员工离职后合同要归还吗

法律分析:离职后劳动合同可以不用拿走。一旦劳动关系解除后,原劳动合同效力即作废,所以不拿也没有关系。 在离职日即最后工作日,用人单位会给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员工可用于下一家新入职单位办理入职等相关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员工离职了,他签的劳动合同要退还给他么?如果不是,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者离职的,劳动合同不用退还给劳动者,公司应该保存好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后原劳动合同即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应退回劳动者,因为公司需要将离职人员的劳动合同备案至少两年。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一份,辞职不需要把用人单位那份合同给劳动者,但是员工离职后不要立马把劳动合同销毁或者遗弃,最好保留两年,如果立马丢弃在员工向劳动局投诉时就会有不必要的麻烦。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解除劳动合同终止公司会给自己一份吗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该给员工一份,这是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应该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如果原件不够,可以请收取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何处的字样。

一、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该给员工一份吗?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应该给员工一份,这是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至少一式三份,一联存根留用人单位保存,一份交劳动者保存,一份放劳动者档案。应该公司和劳动者签字盖章。如果原件不够,可以请收取原件的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鲜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原件存何处的字样。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如果员工与单位之间解除劳动关系的,一般是需要签订一式三份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三份协议书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必须在双方均自愿同意的基础上进行签订,之后需要给到一份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给员工保留使用,这是劳动法中要求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违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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