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发票契税票全丢了怎么办
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丢了可以马上进行补办的。
契税发票可以到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办。按现行补办契税发票要求:
1、纳税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向原办理契证窗口提出申请后,领取一张挂失契税完税证明通知单;
2、然后在当地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3、遗失声明见报两个月后,本人再持身份证(原件)及遗失声明等手续补办契税完税证明。
丢失购房合同后,应该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1、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需要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声明;
2、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最新购房政策如下:
1、新居民,购房前2年内按月缴纳社保1年,即可购房;
2、暂停向个体工商户销售商品房;
3、购买止赎房,必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要求;
4、8月1日以后新成交的房屋,未满5年的,按5%的税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5、新房销售,建立购房意向登记制度。对热门楼盘实行公证抽签、积分排名等制度,限售期由取得房产证后3年延长至5年。相关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6、二手房销售建立二手房交易指导价制度,不得接受和发布明显高于本市线上线下二手房交易指导价的挂牌价渠道;
7、土地拍卖,强化房价与地价联动机制,严格审核购地人资质;
8、购房者被骗5年内不得购房;
9、严把首付款关,加强贷款管理。
综上所述,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都是购买房屋的重要证明材料,但是如果这两份材料不慎丢失的话,购房者也无需慌张,因为是可以马上进行补办的。购房合同和契税发票丢失可以补办。在购买房屋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对房屋所在位置进行核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购房合同和税票丢了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
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的解决办法:
1、一方丢失合同的,可以到另一方复印,留存复印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始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份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
2、发票丢失的,需要在开发商处重新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和公司公章,才能保证其票据效力。
法律客观:
《城市 商品房 销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 ,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购房发票丢了怎么办?丢了有什么影响?
对于购房者来说,在买房过程中的每一步都是需要大家小心对待的,而买房所涉及到各种资料以及收据、发票等,都需要我们小心保存,以后可能还有用处的。但是对于一些粗心大意的购房者来说,会存在弄丢其中某一样东西的情况,那么如果是购房发票丢了怎么办?购房发票丢了对购房者有什么影响?
购房发票丢了怎么办?
1、首付款发票
购房发票也分为两种,如果是首付款发票丢失了,那么购房者不比过于担心,因为在房屋交付后会收到全款发票,有了全款发票就可以进行办理房产证、落户、提取公积金等手续,不会造成太大的影响。
2、全款发票
如果购房者把全款的购房发票弄丢了,那么就需要请求发票开具方提供证明,购房者可以拿着身份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去找开发商,由开发商出具发票的存根并加盖印章,再由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即可。
购房发票丢了有什么影响?
1、没有购房发票办房产证受阻
购房者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会用到购房发票,房管局会要求购房者提供购房全款发票,用以证明房屋已经完成资金交割,房子产权已经可以登记在购房人名下了。如果购房者没有全款购房发票,那就意味着这套房子还没有交齐相关税费,就无法办理房产证,因为购房发票也是开发商交纳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的一种证明。
2、不能提取公积金
如果购房者在买房后想还房贷,那么就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因为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专款专用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住宅性质的商品房。购房者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要证明房子已经全款到位,且房子已经归购房人本人所有,而没有购房发票就不能证明这种关系,无法正常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房贷。
3、办理落户会受阻
很多城市规定,购房者在办理落户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购房发票的,买房人入住新房后要凭购房发票去辖区派出所办理落户,要是没有发票落户就麻烦了。
4、出售自用不满五年住房时使用
对于有些情况下的房屋出售,购房者也需要提供购房发票,比如说,出售自用满五年且为家庭唯一住房的免交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不满足购房满五年或不是唯一住房的话,需要承担成交总额的1%或者利润的20%作为个人所得税,这里的利润部分就是参考现评估价格和卖房人原始购房发票上的价格的差额部分所得。丢了购房发票,无法提供原始购房价格证明,卖房子时都会麻烦。
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怎么办
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的解决办法如下:
1、一方丢失合同的,可以到另一方复印,留存复印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始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份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
2、发票丢失的,需要在开发商处重新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和公司公章,才能保证其票据效力。
购房合同及发票都丢了怎么办理房产证
1、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2、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3、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
购房合同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应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期满后,拿声明去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做预售登记;
2、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贷款手续后丢失,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
3、已经办理过户手续。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购房合同丢失的,只需要在找开发商补办即可;
4、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商品房预售,开发商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所以,如果购买合同丢失了,只要去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就可以找到备案的登记。
综上所述,购房合同及发票丢失,应当及时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并联系开发商进行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购房合同原件和发票弄掉了怎么办
法律主观:
购房合同和房发票掉了未做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出卖人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已做登记、未办理银行按揭前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申请注销原购房网签合同,与出卖人重新签订;已做登记、已办理银行按揭后除上述手续外还需与银行签订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法律客观: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购房发票和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的解决办法:1、一方丢失合同的,可以到另一方复印,留存复印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始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份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应当按合同约定内容履行义务;2、发票丢失的,需要在开发商处重新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财务章和公司公章,才能保证其票据效力。应根据程序走才具有法律效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