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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附义务的赠与合同效力是如何的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这种合同。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2、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3、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在赠与所附义务的限度内,应当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瑕疵担保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口头赠与合同生效后合同效力

口头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一般是生效的。但需要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等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且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赠与合同,双方签字就生效吗

法律主观:

赠与合同只有赠与一方的签字,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赠与合同能不能附条件

法律分析:赠与合同能附条件,赠与合同中所附义务是应该是非法定义务,因为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义务,赠与人约定与否,受赠方都必须履行,所附义务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如果所附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所导致赠与合同无效。而且所附义务是在合同形成时就可以履行的义务,而不是合同生效后形成的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吗

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

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我国法律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因此,赠与合同可以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附义务赠与合同】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民法典赠与合同附条件是否有效

一、赠与合同附条件是否有效?

1、赠与合同附条件是有效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赠予合同附条件是可以的,受赠人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话,赠与人可以请求撤销赠与合同。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二、附条件的赠与合同的识别?

(1)附条件赠与与目的赠与的区别

所谓目的赠与,是指为实现一定目的、达到一定结果而为的赠与。目的赠与的赠与人不得向受赠人请求结果的实现,而只能于结果不实现时请求受赠人返还不当得利。如为结婚而赠与对方财物就属于目的赠与。而附条件赠与,当受赠人不履行条件时,赠与人可以请求受赠人履行条件,以求得结果的实现。

(2)附条件赠与与附条件赠与的区别

所谓附条件赠与,是指当事人对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条件,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在附条件的赠与中,条件的成就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条件尚未成就时,赠与的权利条件虽已确定,但效力却处于未定状态。而附条件赠与中所附的条件,与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无关,不能因为附条件而延缓或解除赠与的效力。

(3)附条件赠与与附期限赠与的区别

所谓附期限赠与,是指当事人为赠与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把期限的到来作为赠与行为的效力发生或者消灭的前提。在附期限的赠与中,期限的到来与否关系到赠与合同的效力。当期限尚未到来时,赠与合同虽已成立,但效力却处于停止状态。而附条件赠与中所附的条件,除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外,并不影响赠与合同的效力,赠与人不能因为受赠人未履行所附条件而对合同的效力进行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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