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霸王条款的规定
民法典规定,霸王条款是指以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为中心,排除、限制对方当事人权利的条款。如属于霸王条款的,则该条款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霸王条款是指以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为中心,排除、限制对方当事人权利的条款。一般表现为在合同中设置一些对于对方当事人不利的条款,从而实现其自己的利益目标。最常见的就是一些强制性条款,例如不公平的价格、不合理的损失赔偿等。在民法典中,霸王条款是被认定为无效条款,受到法律禁止,如果存在霸王条款则会使合同整体无效。同时,若一无效条款对合同主要内容具有决定性作用,则可能影响整个合同的合法性。此外,对于霸王条款的认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一方面,需要结合合同订立的具体背景、双方当事人的交易地位和信息对称程度、是否存在垄断等综合因素进行判断。另一方面,也需要考虑霸王条款是否对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权利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什么情况下合同中的条款可以被认定为霸王条款?合同中的条款如果以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为中心,排除或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权利,则可能被认定为霸王条款。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要结合合同订立的具体背景、双方当事人的交易地位和信息对称程度、是否存在垄断等综合因素进行分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霸王条款是指以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为中心,排除、限制对方当事人权利的条款。合同中如果存在霸王条款,则该条款无效,可能影响整个合同的合法性。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规定,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 以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为中心,排除、限制对方当事人权利的条款无效。
合同法关于霸王条款的规定
法律主观:
合同法中,对于霸王条款的处罚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经营者或者条款的提供者的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起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并且霸王条款可能会因违法而无效。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霸王条款怎么处罚
法律主观:
遭遇霸王条款可以采取下列办法处理: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如果经营者拒不承认霸王条款,或者明确拒绝取消霸王条款,可以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寻求消协出面调解; 3、如果因霸王条款给消费者造成严重损害的,消费者可以向工商行政部门举报投诉。
法律客观: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九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
(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十二条
当事人违反本办法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六条
、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七条
、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八条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九条
经营者与消费者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经营者不得在格式条款中免除自己的下列责任:
(一)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责任;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责任;
第十二条
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十条
、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十一条
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
第十三条
当事人合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经督促、引导,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合同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
霸王条款违反了哪些法律
一、霸王条款违反了哪些法律
1、霸王条款违反的法律如下:
(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般来说,订立阴阳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逃税,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实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规定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当是无效的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二、订立劳动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订立劳动合同注意事项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2)试用期工资与“转正”后工资的法律关系;
(3)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时间前提;
(4)合同内容要全面;
(5)合同内容要合法。
霸王条款违反了哪些法律
法律主观:
霸王条款一般会违反以下法律: 1、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不退不换侵犯了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有权享受质量保证,对于不符合质量规定和合同约定的,经营者有义务予以退换。 2、违反《民法典》。不退不换不合理地免除了经营者的义务,减轻了其责任,但同时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属于格式条款,其条款内容无效。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霸王条款有没有法律效应
霸王条款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的,霸王条款违反公平、诚信等民法典基本原则,严重损害条款相对方的利益。
霸王条款的法定情形分别有:
1、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法定其他情形。
认定霸王条款的标准是:
1、自然人或者经营者为了逃避法定的义务,减少自身所负的责任,而制定的一种不平等的格式条款。
2、合同内的相应霸王条款应当归属于无效的合同条款。
综上所述,霸王条款一般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霸王条款违反了哪些法律
霸王条款违反了《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霸王条款”往往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行业管理等方式出现,具有五大共性:
一是减免责任,逃避经营者应尽的义务。
二是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扩大经营者权限。
三是排除、剥夺消费者的权利。
四是权利义务不对等,任意加重消费者责任。
五是利用模糊条款掌控最终解释权。
2015年2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表示,餐饮行业中的“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属于服务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消费者在餐饮经营者提供服务时遭遇霸王条款产生纠纷,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捍卫自身权益。 2018年全国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对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决不姑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先签收后验货”“禁止自带酒水”“特价、促销商品概不退换”,这些其实都是霸王条款,遇到果断投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民法典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霸王条款违反了哪些法律
霸王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所谓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公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公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霸王条款违反了哪些法律
霸王条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般来说,订立阴阳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逃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实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规定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当是无效的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四百七十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霸王条款犯罪吗
霸王条款对于弱势一方来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侵害弱势一方的合法权利,那么霸王条款会构成犯罪吗?接下来将由为您介绍关于霸王条款犯罪吗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霸王条款犯罪吗
霸王条款是民事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霸王条款是一些经营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告示或者行业惯例等,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群众利益。
二、霸王条款如何处罚
《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十二条当事人违反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三条当事人合同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经督促、引导,能够主动改正或者及时中止合同违法行为的,可以依法从轻行政处罚。
三、霸王条款有什么危害
通知、声明、告示、店堂告示、行业惯例等大量存在于消费领域,充斥我们的经济生活。公用企业和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如银行,保险,邮政,电信,水电气等),沿袭旧体制下的规定或仅从自身利益出发制定行业惯例,对消费者利益多方限制,严重侵犯消费者的权益,引起广大消费者的不满。霸王条款在这些领域里蓬勃地存在着,但它的破坏性是众人皆知的。消费者对它是“痛而不欲其生”。它在很大程度上干扰与破坏了正常的消费秩序,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甚至对国家在消费领域的管理活动造成了极大的阻碍与破坏,使法律对消费者的保护形同虚设。它的破坏性主要表现为:
1、经营者利用霸王条款限制,甚至剥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使与取得。
2、经营者利用霸王条款逃避法律对生产者和经营者的严格消费责任。所以,基于霸王条款的破坏性,格式条款(格式合同)的普遍使用威胁到契约正义性和交易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