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解除合同的程序
法律主观:
一、合同的法定解除程序
因为合同当事人解除合同方式的不同,合同解除的流程也是不同的,分为三种类型为大家介绍合同的解除流程。
协议解除取决于双方有一致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不需要有法定解除权的存在。双方解除合同意思一致的达成一般也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当双方协商一致时,合同就被依法解除了。当然当事人也可另行约定合同解除的时间。此外,在合同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有关部门批准解除的日期才是合同解除的日期。
二、行使法定解除权的程序
法定解除权是当事人以单方的意思使合同解除的权利,按其性质来说,不需要经过对方当事人的同意。《民法典》第562条对行使解除权的程序作了规定:
1、通知对方。
当事人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在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发生法定情形而使当事人享有解除权的,解除权人如果选择解除合同,同样也应通知对方当事人。在这两种情况下,合同从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时起解除。
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
当事人一方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后,对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可向法院起诉或依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确认解除 合同的效力 。对于这些有效裁定,当事人必须执行。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如发生严重亏损、一方不履行合同和章程规定的义务、 不可抗力 等,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报请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并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登记,可终止合同。不依法报请批准,或者未依法办理登记的,不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
三、法院裁定的程序
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要件来裁决。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程序包括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前,需要经过怎样的程序
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首先需要根据解除劳动关系的形式来确定步骤流程。一般都是提前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并且和员工签订书面协议。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答应支付劳动者的一个月的工资,就是依据这条的规定,所以不能再获得一个月的补偿。
以上就是关于用人单位在解除合同之前所需要经历的流程,除此之外,劳动合同解除后,劳动者要获得的相应赔偿、补偿都应该根据律师以及工会的意见向单位申报。
私营企业的员工结束劳动合同,怎样办手续,需要哪些程序
公司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程序是:做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报工会研究通过—送达员工,填写《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结算工资—办理离职交接—支付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
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可分为两类:
(一)劳动者申请辞职
1、递交辞职信,找公司领导签字批准。
2、按照公司人事部规定办理离职手续。
3、工作交接后,单位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
(二)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单位下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交代公司人事部与解除合同的员工协商处理工作交接。
2、单位要制定经济补偿协议,劳动者办理工作交接后,要按期支付经济补偿。
3、单位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报送劳动局和社保局,分别终止劳动关系和停缴社保。
4、单位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社保手册、员工档案。
具体步骤如下
(一)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程序
1、向用工单位了解、收集员工本人情况(因病不能从事现工作岗位的;被鉴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不能从事现工作岗位的;被鉴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或转岗后仍不能从事现工作岗位的;其他应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医疗期、是否能继续工作等,了解并确认后再予以是否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对员工的情况及意见说明。
3、收取员工治病时的诊断证明、病例、每日清单等。
4、整理员工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工资发放数额,并要求员工签字确认。
(三)解除劳动合同
1、起草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报告,待研究批准后下文(关于解除某某某劳动合同的决定)。
2、办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的手续清缴。
3、移交社保部办理停保、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无论是哪种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程序,都需要经过一定的法律依据和协商,公开透明的办理程序能够防止权益被不法分子侵害,熟悉《劳动合同法》将帮助你更好地在此方面获益。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也需要补偿你的损失。希望上述内容能对您有一定的帮助和启发,您也能通过咨询律师保障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