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有什么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的构成要件有:
(1)要约是由特定人的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反映其订立合同的基本意图。
(3)要约须是要约人向其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规定基本要件有哪些?
要约的基本要件: 1、要约的内容具体确定; 2、要约应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要件: (一)内容明确;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是什么
法律分析:要约的主要构成要件有:(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的发出。(4)要约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5)要约必须送达受要约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合同法中要约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法律分析:要约的成立须满足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以及要约既然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具体条件如下所述:1、内容具体确定。包括: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一项要约,可以由任何一方当事人提出,不管他是自然人还是法人。但是,发出要约的人必须是特定的,即人们能够确定发出要约的是谁。只有这样,受要约人才能对之承诺。
(2)要约的内容必须包括足以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因为订约当事人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合同才能成立。因此,要约既然是订立合同的提议,就须包括能够足以决定合同主要条款的内容。
2、要约必须表明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即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
当事人发出要约,是为了与对方订立合同,要约人要在其意思表示中将这一意愿表示出来。凡不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不构成要约。
要约人以何种方式发出要约,一般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口头形式,即要约人以直接对话或者电话等方式向对方提出要约,这种形式,主要用于即时清结的合同。
另一种是书面形式,即要约人采用交换信函、电报、电传和传真等文字形式向对方提出要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第四百七十四条:要约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