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同法》,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是( )的合同。
【答案】:C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的合同有:(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列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有( )。
【答案】:B、D
合同的可撤销、可变更是指由于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方面存在瑕疵而可以对已经成立的合同予以撤销或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哪一合同可以变更和撤销
法律主观:
一、哪些合同可以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因欺诈订立的合同、因胁迫订立的合同以及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可变更合同包括:
1.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可以变更的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合同可以变更;
2.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变更合同;
3.当事人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
二、撤销合同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的合同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1.必须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如果仅仅对合同的非主要条款发生误解,并且不影响合同的目的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则不构成重大误解。
2.行为人因为误解作出了意思表示。即行为人的误解与其意思表示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3.误解是由行为人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主观上并非故意。
(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1.合同的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有重大不利或明显不公平,主要表现在一方要承担更多的义务而享受极少的权利,或者在经济利益上要遭受重大损失。而另一方则以较少的代价获得较大的利益,承担极少的义务而获得更多的权利。
2.一方获得的利益超过了法律所允许的限度。
3.受损失的一方是在轻率、缺乏经验或紧迫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行为。
(三)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欺诈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1.必须有欺诈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告知对方的情况是虚假的,且会使对方陷入错误意思表示,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2.必须实施了欺诈的行为,即行为人将其欺诈故意表示于外部的行为。
3.受欺诈人因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基于错误而为意思表示。
(四)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1.须胁迫人有胁迫的行为。
2.胁迫人须有胁迫的故意。
3.胁迫的本质在于对表意人的自由意思加以干涉。
4.须相对人受胁迫而陷入恐惧状态。
5.须相对人受胁迫而为意思表示,即表意人陷入恐惧或无法反抗的境地,与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
(五)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构成要件为:
1.须有表意人在客观上正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的境地。
2.有行为人乘人之危的故意,即相对人明知表意人正处于急迫需要或紧急危难的境地,却故意加以利用,使表意人因此而被迫作出对行为人有利的意思表示。
3.须有相对人实施了足以使表意人为意思表示的行为。
4.须相对人的行为与表意人的意思表示之间有因果关系。
5.表意人因其意思表示而蒙受重大不利。
三、可变更合同有哪些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也是有可能需要变更的,而变更的很显然就是合同当中的具体条款内容了。但为了合同的稳定,法律规定不能随意的进行合同变更,要符合一定的情形才可以。合同可变更的情形如下:
1,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
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或者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允许当事人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如发生不可抗力后,经义务人的努力,合同仍可履行,则不能作为合同变更的理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以上五种,变更合同的情形如上所述。可撤销合同与可变更合同是不同的,要对其仔细区分。
根据《合同法》,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是( )的合同。
【答案】:C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欠缺一定的合同生效条件,但当事人一方可依照自己的意思使合同的内容得以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合同可以变 更或者撤销的情形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见教材第五章第二节P274。
【考核要点】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
可变更合同的种类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可变更合同类型: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5、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第六十七条 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旅游行程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旅行社和旅游者均可以解除合同。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的,旅行社经向旅游者作出说明,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合同;旅游者不同意变更的,可以解除合同。(二)合同解除的,组团社应当在扣除已向地接社或者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还旅游者;合同变更的,因此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旅游者。(三)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四)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协商变更合同内容。变更保险合同的,应当由保险人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险人订立变更的书面协议。
合同变更可以分为哪些类型
合同变更是在不改变主体而使权利义务发生变化的现象。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变更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1、依法律行为变更
(1)依双方法律行为变更
合同变更遵循意思自治的原则,当然地可以依双方法律行为发生,即《合同法》第五章规定的协议变更。
(2)依单方法律行为变更。《合同法》第8条、第258条、第285条等有所规定。
2、依裁判变更
依裁判变更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通过裁决来对合同进行变更,但最终是否变更由法院或仲裁机构审理决定。
一是可撤销、可变更的合同。
二是违约金的变更。
三是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在特定情况下有权请求变更租金。
四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履行困难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合同的内容。
五是在情势变更的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合同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
3、依法律规定变更。
民法典规定,下列合同是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合同
法律主观: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这些合同属于 可撤销合同 :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因欺诈而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而订立的合同。 5、因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 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 法律约束力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主观:
可变更合同 在我国现行《民法典》里称为可变更、 可撤销合同 。 一、可变更合同有以下情形:欺诈,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情形包括对合同性质的误解(如将保管作务赠与);对 合同当事人 的误解;对合同标准的误解;显失公平。这类合同应予撤销。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二、通常说的变更合同是指合同在成立之后尚未履行或者 未履行完毕 之前,由于标的数量的增减、履行地点、时间等变化而导致合同内容发生改变。简单来说需要主要两个条件: 1、变更合同是在原存在有效的合同关系的基础上,没有合同或者 合同未成立 都不能称之为变更合同; 2、合同变更必须是依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是经过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定,意思是即使发现自己买的东西价格贵了好几倍,对合同约定的内容不满意,一般情况下也是不可以 单方面变更 的,只能去和对方的当事人协商变更,或者是依判决、裁定来变更。 三、所说的通过法院判决和仲裁机构裁定是针对以下几种合同: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 (三)一方以欺诈的方式订立的合同 (四)一方以胁迫的手段的方式订立的合同 (五)一方以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在订立合同后发现有五种情况之一的,不想解除合同又无法和对方协商变更的,可以直接到法院或 仲裁委员会 请求变更合同,当然,这种权利并不是一直享有的,不能说有利的时候就让合同继续履行,等到发现对本身无利的时候就请求变更,因此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的一年内请求变更才是有效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民法典中可变更撤销合同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可变更、撤销的合同包括以下这些: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或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可变更合同的五种情形
可变更合同包含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等五种情形。
【法律分析】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的方式订立的合同。4、一方以胁迫的手段的方式订立的合同。5、一方以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通常说的变更合同是指合同在成立之后尚未履行或者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标的数量的增减、履行地点、时间等变化而导致合同内容发生改变。在订立合同后发现有五种情况之一的,不想解除合同又无法和对方协商变更的,可以直接到法院或仲裁委员会请求变更合同,当然,这种权利并不是一直享有的,不能说有利的时候就让合同继续履行,等到发现对本身无利的时候就请求变更,因此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的一年内请求变更才是有效的。实践中合同变更并不少见,有时候是债务承担,有时候是债权转让,但这些变更合同的方式都需要债务人的同意,当然有时候通知债务人也可以,但都不得单方决定变更合同,否则有可能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