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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备案登记怎么办理

1、登记申请: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受权出租的证明。

2、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2)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3)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5)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

3、房屋租赁申请经协调、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如果所租用房屋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如果所租用的房屋是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则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作用1、审查作用

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既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同时还可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允许出租,即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2、管理作用

明确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监督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同时还可了解掌握租赁市场的基本行情,为调解房屋租赁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达到规范和引导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

3、维护秩序作用

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有利于规范房屋租赁市场。将使房屋租赁当事人的责、权、利得到明确,有效预防利用出租屋违法犯罪,有利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确保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程序

法律主观:

根据以下流程办理房屋租赁登记:1、提前准备需要的材料,包括租赁合同、身份证明等;2、携带上述材料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备案;3、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法律客观:

我国对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即租赁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办理登记备案的具体程序:1.登记申请。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有关规定的文件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出租共有房屋,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还须提交委托代管人受权出租的证明。2.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第二,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第三,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第四,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第五,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3.房屋租赁申请经协调、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如果所租用房屋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房屋租赁证》可作为经营场所合法的凭证;如果所租用的房屋是用于居住的,《房屋租赁证》则可作为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的凭证之一。

怎么办理房屋租赁备案

法律主观:

房屋租赁当事人在 签订租赁合同 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下列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这就是出租房屋办理备案手续。(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①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其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②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其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代理出租的,应具有 房屋所有权 人委托代理出租的证明。(2)承租人应提交的材料: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上述应提交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居住在国外的中国公民还应提交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香港、澳门的,还应提交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的,还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境外企业、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公证或认证的设立证明。凡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农场局受理处出具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凡不符合的,不予登记备案。当事人一方要求登记备案,另一方不予配合的,则要求登记备案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和一方应提交的材料向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法律客观:

根据《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及《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房屋应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这是租赁当事人双方保障自身生命财产安全及维护自我合法权利的有效措施。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将赋予承租人各项合法的权益?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承租权、拆迁补偿权及对抗第三人的权利(即租赁期限内房屋产权人要转让、抵押房屋时承租人可以按照原合同条款继续租住)。租赁当事人应自租赁合同签订、变更、解除、终止之日起10内办理登记备案、变更、解除、终止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一)办理机构:涉外、宾馆酒店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直接到市房地产租赁管理所办理;其他房屋的租赁登记备案到各区房地产租赁管理所或其委托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办理。(二)提交资料:(1)《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和《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合同》;(2)房地产权利证书或证明其产权的其他有效证件;(3)租赁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合法资格证明。(三)登记备案:租赁管理机构对符合出租条件的房屋,于5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房地产租赁登记申请表》和《租赁合同》上加盖租赁登记专用章,并发放《房屋租赁证》。(四)市、区国土房管局租赁所联系地址及电话。

租赁备案怎么办理

租赁备案的办理方法如下:

1、房屋租赁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上述相关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布《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2、客体是否合格,即出租的房屋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3、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5、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怎么办理

1、房屋租赁双方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即可办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

可能会涉及到以下资料,在办理前,可以提前准备好。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家庭户口簿;

5、公有住房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作用

(一)审查作用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格,既出租人和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2、审查租赁的客体是否允许出租,即出租的房屋是否是法律、法规允许出租的房屋;

3、审查租赁的合同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确定了租赁的期限,租赁的修缮责任等;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二)管理作用

房地产管理部门通过登记达到备案,即把所有的法律资料存档管理,发挥了四个方面的作用:

1、是明确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

2、是了解掌握租赁市场的基本行情;

3、是监督租赁双方的法律行为;

4、是为调解房屋租赁纠纷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达到规范和引导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目的。

(三)维护秩序作用

进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有利于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确保社会稳定。根据有关部门对部分城市社会治安状况的调查分析,近年来发生于城市的刑事犯罪案件70%以上与“出租房屋”有关。因此,强化房屋租赁的规范化管理,将使房屋租赁当事人的责、权、利得到明确,有效预防利用出租屋违法犯罪,有利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确保房屋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

法律客观:

当事人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5天内,持租赁合同和有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经审核同意租赁的,应在受理房屋租赁登记申请之日起5天内核发房地局统一印制的《房屋租赁证》并通知税务机关。经审核不符合规定的,则由房地产管理部门将租赁合同和有关证件退还给当事人。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理

根据相关规定,办理租容赁合同备案证明,必须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带上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复印件,一起到房屋产权登记中心进行办理。在此大家注意一点,如果承租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不止一人的,各方均应到场,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进行办理,但是有的时候委托书需要进行公正,因此建议能够本人去最好本人亲自去,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分自行登记备案。

出租房屋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可以去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理备案登记的。

如果要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那么在租赁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需到房产管理相关部位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在办理备案登记时,需出示双方身份证明、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租赁合同等相关证件,待相关部门审查无误后,三天左右就能办理完成。

要想办这个证明就需要和房东一起去办理,而且一定要提供房子的房产证,租赁合同,双方的身份证等材料,在办理的时候还是挺简单的,只要说清楚具体的原因,将材料提交上去之后就直接可以进行备案了,到时候也可以直接开一个备案证明。

1、注意核对房主身份

在租赁房屋时,需要把房东的身份核实清楚,最好让房东出示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原件以及户口本的原件,核对证件上的署名是否一致,因为现在这个社会有太多的骗子存在,他们会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来行骗。

2、注意房屋周围环境的选择

租赁房屋时,不要只关注租金多少,房屋周边的环境一定要选择好,尽量避开嘈杂的地方,否则入住后会影响到个人休息,还有就是看房屋周边的配套服务设施是否齐全,例如有没有便利店、银行等场所。

3、承租人应与房主协商好房屋押金的问题

房屋押金方式需要在支付前就与房东协商好,是以押一付三的形式还是以押二付三等形式来收取,因为很多租房者在退房时都会因为押金问题而与房东起冲突,最后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在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办。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第十九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续租或者租赁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原租赁登记备案的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变更、延续或者注销手续。

出租房屋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法律主观: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双方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这是房屋租赁备案的前提条件,在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双方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一般为房屋所在地的村委会或者居委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进行备案登记需携带的材料有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和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具体材料各地规定不同。对符合登记备案条件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法律客观: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屋租赁合同;(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流程是如何的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流程: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理流程:

1、租赁双方持上述规定的有关证件,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

2、租赁工作人员对证件进行审查,对租赁合同进行监证,审查初步通过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

3、在初审通过的基础上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

4、租赁双方交纳规定税费后,发给承租人《房屋租赁登记证》;

5、在手续齐全,审查无误的情况下,三天内办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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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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