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合同免责条款有效
当免责条款符合下列条件时认定其有效:
一、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各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免责条款的内容是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存在欺诈、胁迫一方订立免责条款的情况。
三、免责条款的内容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
四、免责条款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五、如果是格式合同的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也就是订立免责条款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说明免责条款的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怎样合同免责条款才会有效?
合同免责条款有效的条件:
1、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免责条款;
2、免责条款不得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3、提供免责条款的一方必须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
合同免责事由有哪些
合同免责事由包括:
1、不可抗力原因。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债务人不负责任;
2、特别规定或约定。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有免责条款的,事由发生时可以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3、对方有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第五百零七条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免责条款有效条件
法律分析: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的本质即是一种合意,合同的成立意味着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这个意思表示必须要明确且真实。合同中所约定的全部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的意思表示,否则无效。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双方的意思表示都是通过一定的条款表现出来的,意思表示一致应当表现为对合同全部条款和内容的协商一致。即使是格式合同,也必须对规定的条款(包括附加条款)达成一致,必须为对方当事人所接受才能缔约生效,否则无效。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订立,必须要保障公民及亲友的生命健康、名誉、荣誉、财产等免受损害,必须维护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和利益,否则无效。
4、必须合理分配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益与风险。
5、必须予以说明的格式合同免责条款,其提供者必须尽说明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免责条款的有效要件是怎样的
法律主观:
合同免责条款的有效要件分别有:行为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主体意思表示真实;免责条款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要件。免责条款的无效情形分别有: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怎样合同免责条款才会有效?
法律分析:免责条款必须经合同当事人一致同意,并且免责条款的内容必须合理、合法,不能不合理免除或者减轻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者限制对方的主要权利,如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或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另外提供免责条款的一方还必须履行提示、说明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四百九十八条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第五百零六条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