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主观:
一、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中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 民事权利 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诉讼时效的期间的分类有哪些
我国诉讼时效期间分三种,分别为特别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最长诉讼时效期间,并规定了诉讼时效期间从何时起算。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与最长诉讼时效期间适用范围相同,适用于特别诉讼时效期间适用范围以外的请求权,二者除期限不同外尚有如下区别: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之时起算,而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受侵害之时起算;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可能有中止、中断,丽最长诉讼时效期间没有中止、中断的问题。适用最长诉讼时效期间的前提是权利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
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有:
1.因请求或同意中断时效的,书面通知应以到达相对人时为事由终止;口头通知应以相对人了解时为事由终止。在时效期间重新起算后,权利人再次请求或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可再次中断。
2.因提起诉讼或仲裁中断时效的,应于诉讼终结或法院作出裁判时为事由终止;权利人申请执行程序的,应以执行程序完毕之时为事由终止。
3.因调解中断时效的,调处失败的,以失败之时为事由终止;调处成功而达成合同的,以合同所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时为事由终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怎么起算
法律分析:简单买卖合同从货物交付的时刻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从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起算;债权人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从该期限届满之日的第二天开始起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怎么起算
一、买卖合同诉讼时效怎么起算
1、买卖合同诉讼时效起算是从合同双方约定的应付货款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三年,在此期间,有债权人向债务人催促偿还货款的行为,或其他法定中断情形,则诉讼时效中断,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买卖合同纠纷原则上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双方也可以书面协议选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二、如何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如下:
1、债权人催告当时债务人就表示立即履行,未履行的,诉讼时效应自催告次日起计算;
2、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了一个明确的履行期限,双方当事人变更了合同内容,将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变成了履行期限明确的债务,债务人于该期限届满未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自该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当事人就履行期限协商不成,在任何一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诉讼时效自该合理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计算;
3、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当即明确拒绝,而该拒绝又是在行使抗辩权,债权人未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拒绝即属于行使抗辩权,债务人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债务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诉讼时效期间不起算;
4、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一次权利,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并有否定债权存在的意思表示,诉讼时效应从该拒绝之日的次日起计算,不论债权人是否规定有宽限期限及该期限是否届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