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版合同有效吗
电子版合同有法律效力,具体原因如下:
1、电子合同的证据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视听资料,应当辨别真伪,并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可见,视听资料不能单独、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属间接证据的范畴;
2、电子合同正是由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所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由于电子证据容易被伪造、篡改,加上易受人为的原因和技术条件的影响而出错,故也应将电子证据归入间接证据。电子合同因此就赋予了具有证据的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件形式要求:
(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持完整、未被更改。但是,在数据电文上增加背书以及数据交换、储存和显示过程中发生的形式变化不影响数据电文的完整性。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
(一)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二)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
(三)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
电子版合同有效吗?
电子版合同有效。根据规定,电子合同属于书面形式,可以有形地表现出合同所载的内容。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约定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如果当事人事先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则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果双方当事人并没有签订合同,一方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并无异议的,可以认定合同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签电子版合同有效吗
电子合同有效吗?
1.电子合同具有书面法律效力,是有效的。电子合同作为一种书面形式的合同,在作为证据使用时,首先要判断合同是否有效。电子合同需要满足合同有效成立的要求。根据相关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规定,电子签名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
(一)电子签名产生的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为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名时,电子签名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可以发现签名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更改;
(4)签名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更改都能被发现。
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电子合同具有与书面文件同等的法律效力。
电子签名的电子数据,在具备必要的技术保障下,如符合法律中书面签名与书面文件的要求,则应当起到与“经签署的文书”和“经签署的原件”同等的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合同有效的要件包括:
1、合同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
2、合同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3、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合同内容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成立三个必要条件如下:
1、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的情形;
3、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