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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融资租赁合同的特点和效力。

【答案】: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约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第一,融资租赁合同是由两个合同-买卖合同和融资性租赁合同,三方当事人-出卖人、出租人、承租人结合在一起有机构成的新型独立合同。

第二,融资租赁合同是以融资为目的,融物为手段的合同。

第三,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为专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

第四,融资租赁合同为诺成、要式、多务和有偿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1)出卖人与出租人之间所订立的买卖合同:第一,出卖人负有按照约定向承租人直接交付标的物的义务。第二,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根据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之间的约定,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第三,就出租人按照承租人要求所订立的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出租人有关的条款。第四,出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本应由出租人负担的及时检验义务,以及对于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妥善保管义务,也转由承租人负担。

(2)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所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

从出租人的角度考察,表现在:第一,出租人得享有以下特殊的法律利益:其一,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违反物的瑕疵担保义务所应负担的违约责任。其二,在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作为租赁物所有权人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第二,融资性的租赁合同中,出卖人负担交付租赁物的义务。

从承租人的角度考察,表现在:第一,支付租金的义务。在租赁期间,承租人应按照约定向出租人支付租金,这是承租人的基本义务。承租人支付价款的义务,以承租人通知出租人收到标的物的通知为生效条件,而不以承租人实际使用租赁物为条件。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有以下特点:其一,在租赁标的物存有瑕疵时,承租人不得拒付租金;其二,在租赁期间,承租人承担支付租金的风险;其三,因承租人违约而由出租人收回标的物时,承租人不能以标的物的收回而拒绝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第二,在占有租赁物期间承担维修租赁物的义务。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由承租人而不是由出租人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租赁合同的概述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其成立不以租赁物的交付为要件。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租赁合同的种类包括房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范本、房屋租赁合同、汽车租赁合同、厂房租赁合同、土地租赁合同、商铺租赁合同等。凡是当事人需要取得对方标的物的临时使用、收益而无须取得所有权,并且该物不是消耗物时,都可以适用租赁合同。

关于融资租赁合同主要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

【答案】:B

融资租赁合同是融信贷与租赁为一体的一种租赁合同,是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种特征:

(1)融资租赁合同是诺成、要式合同。

(2)融资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3)融资租赁合同是不可单方解除的合同。

选项B说法错误。故选B。

融资租赁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一、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的最大特点在于“融资”二字,这里讲的融资,其实质就是出租人出资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收益。

融资租赁合同与租赁合同相比较,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订立融资租赁合同时,出租人并没有租赁物,需要出资向出卖人购买,这是不同于租赁合同的重要特点。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是依承租人的要求先购买后出租的,而传统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先有租赁物后订立租赁合同。第:,因承租人使用租赁物的复杂性,出租人没有相应的业务经验去选购租赁物,也没有相应的信息去选择出卖人,选择出卖人、选购租赁物,基本上都是由承租人决定的;出租人作为买受人,主要是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第三,虽然出租人作为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但出卖人知道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融资租赁关系。第四,因租赁物的特殊用途,在一般情况下,租赁物并不能向多个承租人反复出租。因此,租金的计算,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者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二、公司租赁的合同需否交印花税

公司进行财产租赁签订的租赁合同要交纳印花税的,公司要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印花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第三条 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在当代的社会,我们国家对于融资租赁合同实际上是一个非常明确的规定的,比如说《民法典》就对此作出了单独的规定,如资租赁合同有一个非常特别的地方,就在于之后是可以购买融资物的,这一点和其他的合同不一样。

第二、合同的内容及履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1.租赁物

合同应规定租赁物的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以及租赁期限内租赁物的保管、维修、有关税费的支付和保险等事项。在选择租赁物和出卖人时,出租人一般应由承租人自由选择和依赖承租人自己的技能确定租赁物,这样,出租人就不承担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不符合使用目的的责任。租赁物应由出租人出资购买。合同还应规定出租人拥有租赁物所有权,租赁期满后租赁物所有权的转让,包括转让条件、对价、转让时间等。

2.租金

出租人应注意与承租人约定租金金额和租金构成:一般为租赁成本加上以租赁费率计算的利息,另外还应约定租金支付限期、方式和币种。

如当事人未约定租金,则一般应根据购买租赁物的大部分或全部成本以及出租人的合理利润确定。

3.租赁期限

一般以月为单位,并应明确规定起租日。

4.合同的担保

为保证承租人依约支付租金,履行合同,出租人一般应要求承租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包括第三人保证、自有资产的抵押或质押等。出租人应针对担保合同审查担保人主体资格,担保合同的内容及效力,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各项登记,以使对合同的担保确实有效。

5.合同的解除

解除条件一般应包括承租人不按时交纳租金、承租人主体资格的消失、承租人已明显丧失交纳租金的能力等等。

6.合同争议的解决

合同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机构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法院处理合同争议。

当事人如无管辖协议,应由被告所在地或租赁物的使用地法院管辖。

7.其他费用

出租人如向承租人收取其他费用,如手续费、律师费等,应有其他协议的明确约定,并且不能直接在购租赁物款中扣除。出租人应将购租赁物款全额交付,否则构成违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融资租赁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一般是属于物权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四章的相关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集借贷、租赁、买卖于一体,是将融资与融物结合在一起的交易方式。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相同点是什么?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有什么区别?

1、主体要求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只能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和金融机构;相比之下,财产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非常广泛的,没有特定的限制。

2、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在融资租赁中,标的物的交付是由供货方直接交付给承租人,出租人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责任。标的物交付后,出租人把所有人的全部责任包括维修、保险、纳税等全部转移给承租人,如因意外事故导致标的物的毁损、灭失,也由承租方承担责任。而在财产租赁中,标的物由出租人交给承租人后,出租人仍负有对标的物的维修、保养等义务,因意外事故而导致标的物灭失,是由出租方承担责任的。

3、租金的计算不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是根据设备价款、运费、利息、手续费和交租次数计算出来的,租金的数额比一般财产租赁中的租金数额要高。承租方交付租金实际上相当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设备,在交完最后一次租金后,设备只剩下名义价值,一般情况下,只需办理一下手续,所有权即转移给承租方。

4、合同的生效条件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生效以出租方与供货方购销关系的成立为前提,即使租赁合同已经订立,如果购销关系不成立,则合同不能生效;而财产租赁合同的成立则以租赁合同的订立为标准,合同一经订立,租赁关系即为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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