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口头承诺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口头承诺的存在需要当事人即主张方对口头承诺进行举证,也即如何对口头承诺进行"呈堂证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二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销售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销售口头承诺亦具有法律效力,应全面履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可采用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及其他形式。
1、口头承诺一般有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只要第三方代表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口头承诺的内容,该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2、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口头承诺的法律效力与“呈堂证供“的表现形式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两者不可混为一谈;
3、口头承诺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口头承诺的存在需要当事人即主张方对口头承诺进行举证,也即如何对口头承诺进行“呈堂证供“,口头承诺在对方承认的情况下(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的承认,并以庭审笔录记录的形式予以确认和固定,庭前承认,庭中反悔),则没有实际意义,其受到约束,应当按口头承诺的内容进行履行,对方承认,则不需要举证,你陈述口头承诺的内容就是了。但是,此种情况只适用于对方是非常老实的人的情形;
4、很多人总会在现实利益前面反悔,不承认自己的口头承诺。因此,需要以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口头承诺的内容.如实际行为其他书证其他证人证言等等.但是,他们的证明效力都比较差.因此,口头承诺是不可轻信的;
5、法律要求,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我国自古就有“人无信而不立”的价值观念,因此,问题所描述的第三方代表应当按照口头承诺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既是道德的要求亦是法律的要求。但是口头承诺具有不稳定性,如果对方不承认,且己方当事人无法有效举证,可能导致对方承诺了也可以不履行承诺的情况发生。因此,还原当时的客观情形非常重要,也就是当事人能够证明对方承诺的内容非常重要。
销售口头承诺与事实不符算欺骗销售吗?
销售口头承诺与事实不符算欺骗销售。需要看案情,如果案情中有构成诈骗的情节,那么对于签订的口头协议这种情况仍然构成合同诈骗罪,因为口头协议也是合同中的一个形式而已,只要对方存在着欺诈另外一方的情况,就可以报案处理了。
商家口头承诺不兑现算不算是商业欺诈?
商家口头承诺不兑现算是商业欺诈。 只要有证据,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欺诈行为,应全面履行。商家作出口头承诺后消费者接受的,该口头承诺即构成口头合同,对商家及消费者均具有法律效力,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履行该口头承诺。
综上所述,口头承诺一般有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只要第三方代表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口头承诺的内容,该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商家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主观:
商家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口头形式作出承诺订立合同。双方可以通过收集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的文书、资料、来往函件,证明双方合同关系的存在、合同的约定以及履行情况等。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销售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口头承诺的法律效力与"呈堂证供"的表现形式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两者不可混为一谈。口头承诺本身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口头承诺的存在需要当事人即主张方对口头承诺进行举证,也即如何对口头承诺进行"呈堂证供",口头承诺在对方承认的情况下(在开庭审理过程中的承认,并以庭审笔录记录的形式予以确认和固定,庭前承认,庭中反悔,则没有实际意义),其受到约束,应当按口头承诺的内容进行履行,对方承认,则不需要举证,你陈述口头承诺的内容就是了,但是,此种情况只适用于对方是非常老实的人的情形。但是,很多人总会在现实利益前面反悔,不承认自己的口头承诺.因此,需要以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口头承诺的内容.如实际行为其他书证其他证人证言等等.但是,他们的证明效力都比较差.因此,口头承诺是不可轻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企业口头承诺是否有效
法律主观:
口头承诺是否有效?现在有一些人在没有纸笔写出合同的情况下,通过口头的方式来作出承诺。就比如说是一个人通过口头的方式承诺让别人以10万块钱来买他的名画。这时候很多人就会问,这样的口头承诺有没有法律效力呢?之前就有相应的纠纷被媒体报道,张某承诺说要把自己的房子以20万卖给李某,是以口头的形式承诺的,事后张某以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为由拒绝履行。口头承诺是否有法律效力一直困扰着很多人。口头承诺效力分析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我国自古就有“人无信而不立”的价值观念,因此,口头承诺是以下情形是有效的:一、在承诺方承认原口头承诺内容的情况下:有法律效力。二、在承诺方不再承认原口头承诺的情况下,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原口头承诺内容的,也有法律效力。只是口头承诺的,如果有录音或录像、知情人证明等证明口头承诺的内容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履行原承诺。
法律客观:
一、开发商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效订的合同并不单单指的是双方的书面合同,还包括双方在谈判当中达成的一些口头约定。但是,在出现纠纷时候,口头承诺容易造成举证的困难,购房者不容易证明开发商有更改过这样的承诺,没有这些证据购房者就不能要求开发商履行口头承诺。鉴于这些问题,购房者在签署正式合同之前可以要求开发商将之前口头约定,如置业顾问口头承诺作为购房合同的一部分。不过,购房者这样要求开发商一般是不能接受的,这中间有一些问题,如置业顾问是代理公司人员,置业顾问为了卖房子有些口头承诺开发商也不了解,这样就造成了购房者要求将口承诺写进合同的困难性。所以我们经常看到的是在开发商和购房者签署购房合同的补充协议中往往有一条说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实际购房合同为准,之前的承诺和宣传都不构成合同的一部分,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开发商通过这项条款排斥之前的承诺为自己争取主动权。所以在购房者确定开放商虚假宣传时候一定要看清合同补充条款当中是否有这一条补充内容,否则不容易进行法律的维权。二、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怎么办?首先,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若购房者遇到这种情况,可根据具体条例进行合法维权。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因此,如果您起诉前开发商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如果您起诉前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建议购房者在买房时应当审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规避风险。由上述也可知,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对外售房。可先找开发商协商,协商不成可要求退房或按约定支付赔偿。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主要应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也可向当地房地产经营主管部门反映。口头上做的承诺其实很多时候都是不被承认的,因此开发商的口头承诺如果比较重要的话,建议最好一并写入补充协议中,以免日后开发商不承认,这样损害的自然是购房者的利益。而现实中,要是开发商是预售期房的话,则肯定要先取得相应的预售资格才行,否则销售期房就是违法行为。
商家的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应吗?
1、“口头承诺是否有法律效力?”:
(1)在承诺方承认原口头承诺内容的情况下:有法律效力。
(2)在承诺方不再承认原口头承诺的情况下,另一方有证据证明原口头承诺内容的,也有法律效力。只是口头承诺的,如果有录音或录像、知情人证明等证明口头承诺的内容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履行原承诺。
2、但是,对于房屋租赁关系来说:
(1)口头承诺即使有证据证明,也不一定法律效力,因为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法》有特殊规定,即:超过6个月的租赁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不签书面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方和租赁方都有权随时解除租赁合同,只是出租方解除合同的,应给承租方适当时间搬出。
(2)你的租赁合同:没有书面合同,只是口头承诺到2010年3月底签正式的书面合同,这期间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承诺内容的,对方在3月底前解除合同属于违约,你方可以起诉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但对方在6月还没有与你方签合同:超过6个月未签书面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了,对方通知你们在一定期限后搬走,应该说是有一定道理的。
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害得我们在37度高温的环境下在房间里蒸!不知道人间天理何在? ”:找天理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4、建议找证据证明对方承诺“三月份到期后再一起续签合同”,然后和众商家一起到法院起诉对方违约,请求判令按原承诺内容与你们续签合合同并赔偿因为对方违约不近期续签合同、且停电给你方造成的损失。
5、“耍泼?找黑社会教训这些无耻的人?上法院告他们?我能赢吗?”:
(1)有证据时,耍泼有可能有一定作用。
(2)至于找黑社会,这是违法的事,最好不做,否则问题解决不了,还可能给自己惹麻烦。
(3)去法院你能不能赢,全看你是否有足够的证据。
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一、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1、口头承诺一般有法律效力。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它形式,法律规定使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其规定。只要第三方代表是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受到欺诈、胁迫等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或可撤销、可变更民事法律行为的情形下,且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其口头承诺的内容,该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二、商家口头承诺不兑现算不算是商业欺诈
商家口头承诺不兑现算是商业欺诈。 只要有证据,口头承诺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欺诈行为,应全面履行。商家作出口头承诺后消费者接受的,该口头承诺即构成口头合同,对商家及消费者均具有法律效力,消费者有权要求商家履行该口头承诺。
商家口头承诺假一赔十有效吗
法律主观:
“假一赔十”属于商家自愿做出的承诺,是有利于消费者不利于商家自己的,对不利于自己的规定,法律不会干涉。所以,如果消费者买到了假冒伪劣商品,而商家又有明确的“假一赔十”告示,就可以认定是商家的真实意思表示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要求赔偿。rn法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rn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rn第十八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rn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rn第三十五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rn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rn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rn第四十四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以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方式承担民事责任。消费者与经营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履行。rn第四十八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
老板口头承诺有法律效力吗
法律分析:承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采用口头形式也是有效的。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有关于这个问题的举证方面的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第一百三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