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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1、一次性付款:指在工程完成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项给乙方的方式,分期付款需要确定好每个阶段的付款比例和条件,需要甲方在每个阶段验收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乙方能够按时完成工程,这种支付方式通常要求乙方在完成某些工程阶段或达到某些条件后,甲方才能支付相应的款项,3、资金托管付款:资金托管是指由第三方机构(如银行)出具担保,在完成工程的不同阶段,甲方将工程的款项存入第三方机构的账户中,等乙方达到相应的进度要求之后,第三方机构再将相应的资金付款给乙方。
内容:根据《建筑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分包是指经发包人同意或者认可,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将承包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工程转包情形的认定《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但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除外:(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
内容:法律客观:《 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内容: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 劳务关系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法律规定,总承包人或专业承包人可以自主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进行劳务分包,但不得将劳务发包给人承包,个人是不具有工程承包资质的,建筑劳务公司应该将劳务发包给具有资质的单位。
内容:这些就是合理避税,以下是具体实例:1.签订总分包合同甲工程承包总公司通过竞标,向业主承揽了一项价值2.4亿元的建筑安装工程(其中电梯等设备由业主提供,金额为4000万元),甲公司又将该工程以1.92亿元(不含设备价值4000万元)的价格分包给乙工程公司施工,之后,乙房地产公司经过筹划,与有购买意向的丙房地产公司谈妥相关事宜,具体条款如下:甲施工企业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终止原土地转让合同执行的协议,并约定由甲施工企业返还乙公司的预付款400万元。
内容:纠纷主要表现为发包方未能提供合格的施工进场条件、中途擅改设计、未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建设工程材料不能及时供应从而造成停工、窝工、恶劣天气等原因承包方要求顺延工期未经有效确认,工程竣工后在结算方面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往往使案件变得较为复杂,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未取得递交结算文件的证据,发包方不予答复且事后不承认收到,8、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这类纠纷是由于存在发包方压低承包价格、承包方偷工减料谋取暴利、建材市场价格飙升、监理方与承包方恶意串通、承包方资质不合格等等诸多原因发生的,常常造成建筑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由此发生工程款不能支付、工程无法维修加固等僵 ...。
内容: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所谓无效合同,一般是指合同虽然已成立,但因其内容和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时,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将此情形作无效规定,维护了法律的价值,规范了建筑业市场,使建设工程质量有了保障基础,也推动了建筑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不具有法定资质的民营企业和实际投资人借用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情况普遍存在,曾有意见认为将此种情况不应认定为无效,主要理由就是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和不利于推动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内容:拖欠工程款起诉需要哪些证据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本类证据大致是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如营业执照或工商查询资料,若涉及起诉时双方企业名称与原签订合同时不一致的,还应提交证明双方名称变更的证据,拖欠工程款需要哪些证据拖欠工程款起诉所需要的证据有: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工程款债务证明、工程债务人偿还欠款及利息的证据、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担保抵押证明、财产保全财物的存放地点、数量价值,银行存款开户行、账户、债务人家庭成员情况、其他证明材料、证人申请书。
内容:要注意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是不能出售的针对这类房子,要在与开发商签订购买协议时,约定开发商如果不能按期交付房屋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尽可能地加重违约责任,防止开发商逃避责任,(四)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因此,购房者签合同时应慎重,应当将与施工企业约定的条件,如价格、付款时间、面积、交房时间等原原本本写进购房合同中,以防出现问题。
内容:3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在国内实践中的作用3.1为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建成提供保障机制国际工程界的“宪法”——《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菲迪克条款)的制定者,也就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在编写《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应用指南》(1989年版)时,特别提醒注意履约保证担保的释义:持有保证担保书的业主不能要求保证担保人支付一笔金额——业主只能要求完成合同,由此看出,保证合同履约是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基本功能,1工程保证担保的含义工程担保是保证人应合同一方(债务人或被保证人)的要求,向另一方(债权人)做出书面承诺,当委托人或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或支持债务,以致债权人遭受损失时,保证人在一定金额、一定期限内代为履行合同或支持债务的一种工程保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