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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第四条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工程款以房抵债的效力认定和法律适用法律主观:关于工程款债权优先受偿的规定:1、发包人违反建设工程合同约定不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直接对其所承建的工程主张优先受偿权。
内容:在建设施工中,经常遇到这样被欠款的问题,有包工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还有甲方拖欠施工方工程款的,一般情况下,都是找甲方讨要多次都是无疾而终,那么,对于这种甲方不付工程款怎么办呢,经常给施工方公司去个电话,询问工程款进度,并且注意做好录音工作,防止对方钻法律空子,提前保留证据,有备无患,甲方拖欠工程款几年不给怎么办甲方拖欠工程款几年不付的,债权人应该及时向法院起诉,要求甲方支付工程款,以免超过诉讼时效,对债权人产生不利的影响。
内容: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违反了《招投标法》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是各方当事人在《工程结算书》、《解除建设施工合同协议书》等补充协议中对建设工程的工程量共同进行核算,一致认可的工程价款,是具有独立性的约定,应当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内容: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违建多久后不能拆除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根据我国《城乡规划法》规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1.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内容:工程合同欠款超过两年还能起诉吗,怎么办法律分析: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2)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原因如下:(1)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3)工程合同欠款超过两年的,但仍然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债权人仍然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内容: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主要条款】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2、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内容:我只有一张工程款欠条,能起诉吗法律主观:只有一张工程款欠条能起诉,一般可以提交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材料、建设工程履行情况、提出工程款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计算方法计算依据等材料进行诉讼,我只有一张工程款欠条,能起诉吗法律分析:只有一张工程款欠条可以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到法院起诉,能否胜诉,关键看证据,如何到法院起诉追讨工程欠款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想通过法院起诉索偿的,首先要确认自己手中有相关证据资料,否则即使到了法院起诉了,大多败诉收场。
内容:工程预收款会计分录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等结算时,再将其转为收入:借:主营业务收入贷:预收账款什么是预收账款,预收工程款的会计分录1、收到预收工程款: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2、缴纳预收账款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3、登记发生成本:借:工程施工贷:银行存款/原材料/累计折旧等4、年底确认收入:借:主营业务成本工程施工——毛利贷:主营业务收入5、提取收入税金: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6、登记已结算工程款:借:预收账款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什么是预收账款。
内容:这些就是合理避税,以下是具体实例:1.签订总分包合同甲工程承包总公司通过竞标,向业主承揽了一项价值2.4亿元的建筑安装工程(其中电梯等设备由业主提供,金额为4000万元),甲公司又将该工程以1.92亿元(不含设备价值4000万元)的价格分包给乙工程公司施工,之后,乙房地产公司经过筹划,与有购买意向的丙房地产公司谈妥相关事宜,具体条款如下:甲施工企业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终止原土地转让合同执行的协议,并约定由甲施工企业返还乙公司的预付款400万元。
内容:第六条 市造价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建设工程造价、标准定额的规定,组织编制和管理本市范围内的建安材料预算价格,发布区主要建筑材料结算价格、地方材料价格调整系数、工程造价浮动指数和建筑人工日工资单价,根据实际补充和管理省定额缺而本市常用的地方性定额项目,建立资料积累制度和工程造价数据库,第三条 凡在本市范围内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及管线敷设、市政、园林、高级装饰、修缮等建设工程的投资估算、工程概预算、招标标底、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核,以及进行工程造价计价咨询服务等活动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均适用于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