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7年法律信息咨询免费平台
资深律师团队精准分析案情
免费在线咨询,您身边法律顾问
方便快捷维权,量身定制方案
北京律师领衔,全国300+云律所
满足付费资源、企业官网、课程门户及图片素材等不同场景业务需求
2023/9/27 11:50:11
2023/8/22 6:19:17
2023/8/14 19:22:43
2023/6/21 11:54:16
2023/5/29 18:18:13
2023/5/4 14:30:58
2023/4/24 17:02:18
2023/4/24 17:00:50
2023/4/19 10:31:53
2023/4/14 16:33:54
2023/4/14 16:33:32
2023/4/14 15:39:21
2023/4/14 15:33:34
2023/4/14 15:23:12
2023/4/14 14:49:42
2023/4/14 14:48:42
2023/4/14 14:40:15
2023/4/14 14:35:34
2023/4/14 14:29:33
2022/12/8 19:17:31
2022/12/6 19:32:41
2022/12/6 17:27:41
2022/12/5 17:12:41
2022/12/3 19:37:31
2022/11/28 19:31:15
2022/11/25 14:40:04
2022/11/25 13:40:04
2022/11/25 11:40:04
2022/11/25 7:15:32
2022/11/23 19:16:12
内容:3、工程部收到上述资料后,工程部经理应在一天内完成审核工作,并在《工程款支付审批单》提出审核意见签字,附加当月25日可以完整说明工程形象的照片,然后提交总工程师审核,二、工程款支付流程是怎样的1、施工单位每月25日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表》,并提供完整的工程清单资料送监理审核,同时报送工程费付款审核表,5、工程咨询单位审核完成后,提交《工程款支付审核书》及审核资料至总工程师,第四种目标结算方式,即在工程合同中,将承包工程的内容分解成不同的控制界面,以业主验收控制界面作为支付工程款的前提条件。
内容:工程款超过三年可以起诉吗工程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在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当事人对工程款有纠纷的,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审查后,发现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准予立案审理,对于超过诉讼时效的案件,被告不提出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对案件进行审理,有提出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内容:第九条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我精心推荐(一)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第二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十一条 因承包人的过错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承包人拒绝修理、返工或者改建,发包人请求减少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第三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内容:这些就是合理避税,以下是具体实例:1.签订总分包合同甲工程承包总公司通过竞标,向业主承揽了一项价值2.4亿元的建筑安装工程(其中电梯等设备由业主提供,金额为4000万元),甲公司又将该工程以1.92亿元(不含设备价值4000万元)的价格分包给乙工程公司施工,之后,乙房地产公司经过筹划,与有购买意向的丙房地产公司谈妥相关事宜,具体条款如下:甲施工企业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终止原土地转让合同执行的协议,并约定由甲施工企业返还乙公司的预付款400万元。
内容:施工资质需要的条件: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的3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6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要获取施工资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组织机构:施工单位应具备完善的组织机构,包括建设工程管理部门、质量控制部门、安全生产部门等,一级资质标准编辑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内容:联合体中各制造商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联合体成员间须签订协议,明确牵头人以及各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并将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要领四:争取在合同条款中约定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保证,这个条款虽然在目前条件下还比较难以争取,但是并非不可能,而一旦争取到该条款对施工企业垫资款的回收是极其有利的,因此笔者认为,履约过程中防止垫资款演变为拖欠款必须注意以下几点:要领五:实行项目合约经理委派制,将项目合约经理定位在项目副经理的地位,赋予他特定的职责权限,由公司直接领导,不受项目经理的行政干预,让他们能够在职责范围内开展风险防范和预警工作,程序上要求就是对签约权的行使要有规范化的操作流程,实体上要求就是要对合约条款作综合评审,防止人人跑经营、个个都签约,难以保证签约质量,给企业带来很大的风险。
内容:(三)因发包人原因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的,自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九十日后当事人约定的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届满,2023年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法律主观: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应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支付工程价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发包人返还工程质量保证金后,不影响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工程保修义务。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指在按银行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付的债务利息上增加一倍,法官讲法:1、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因此,所谓居间,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一种制度,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不是委托人的 代理 人或当事人一方,居间人只是按照委托人的指示,为委托人报告有关可以与委托人订立合同的第三人,给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在当事人之间充当“牵线搭桥”的媒介作用,并不参加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具体的订立合同的过程,他的角色只是一个中介服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