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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二、优先受偿权范围上的限制《批复》第三条指出:建设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对于发包人违约所造成损失、违约金等基于发包人违约形成的债权,承包人可以通过一般的民事权利主张,以诉讼或非诉讼形式向发包人进行催讨,这种催讨可以和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的主张同期进行,二者并不矛盾,只是前者与后者相比缺少了特定的救济方式和保障。
内容:法律主观:公路工程质保期有效期是多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中规定一般为5年,如果路基工程与路面工程分开招标的,5年保修期从最后完工的工程项目开始计算,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对公路工程而言,质量保修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2003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有相关的规定:第50.2注:工程保修期一般为5年,若路基工程(含隧道、桥涵)与路面工程分开招标,5年保修期从最后完工的工程项目开始计算。
内容:在起诉过程中,双方会在法院的帮助下协商,在协商一致后,如果公司仍然拒绝支付工程款或者找理由拖欠工程款,可以请求法院强制要求对方支付工程款,2、若对方到期仍不付货款,需准备交易合同、货物交付单据、对账单、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电话录音、 证人 证言等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材料,以及 债务人 的身份信息,向被告所在地或合同约定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诉讼 ,要求对方支付货款,拖欠工程款如何解决法律主观:拖欠工程款 的解决方法: 1、如果对方并不抵赖,只是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签订 还款协议 ,明确还款的方式和期限。
内容: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3、建筑工程开标:开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
内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所涉案由及相应特点介绍如下: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115“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三级案由,一级案由为“第四部分 合同、准合同纠纷”,二级案由为“合同纠纷”,向下为9个三级案由:(1)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纠纷(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4)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纠纷(5)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6)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7)装饰装修合同纠纷(8)铁路修建合同纠纷(9)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
内容: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工程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利息(利率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报告后14天内未核实完工程量,从第15天起,承包人报告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双方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执行。
内容:实际施工人的认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实际施工人”是特指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包括转承包人,借用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个人承包人指定他人依据其意思表示负责施工工程的管理与建设,该被指定人是施工工程的负责人或者管理人,而不是法律规定的实际施工人,5、安全监督人员:包括安全员、监理员等,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和操作规范,【法律依据】:《建设工程合同司法解释》 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内容: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房屋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为丙方办理商品房买卖手续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以房抵款金额及方式:1、乙方同意甲方以位于**市**区**路**号**室房屋抵付甲方所欠工程款**万元,房屋抵偿工程款协议书1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工程有限公司(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丙方:*** (后附身份证复印件)鉴于:1、甲方、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编号为***,合同金额为**元,结算额**元。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建筑工程价款仅能包含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实际支出的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4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 建设工程合同 约定的竣工之日计算,【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4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计算。
内容:承包的方式: 1、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又称为“交钥匙承包”,亦即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等工程建设的全部任务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相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建筑工程的发包人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总承包人,具体分析如下:1、PMC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承包业主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任务委托给一家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公司,CMC施工项目管理承包业主委托一家承包商来负责与设计协调,并管理施工,EPC工程总承包业主将设计、采购、施工等一系列工作发包给一家承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