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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内容:1、一次性付款:指在工程完成后,甲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工程款项给乙方的方式,分期付款需要确定好每个阶段的付款比例和条件,需要甲方在每个阶段验收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乙方能够按时完成工程,这种支付方式通常要求乙方在完成某些工程阶段或达到某些条件后,甲方才能支付相应的款项,3、资金托管付款:资金托管是指由第三方机构(如银行)出具担保,在完成工程的不同阶段,甲方将工程的款项存入第三方机构的账户中,等乙方达到相应的进度要求之后,第三方机构再将相应的资金付款给乙方。
内容:工程款拖欠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还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内容: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所谓无效合同,一般是指合同虽然已成立,但因其内容和形式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违反社会公共利益时,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将此情形作无效规定,维护了法律的价值,规范了建筑业市场,使建设工程质量有了保障基础,也推动了建筑业健康有序的发展,不具有法定资质的民营企业和实际投资人借用具有相应资质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情况普遍存在,曾有意见认为将此种情况不应认定为无效,主要理由就是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和不利于推动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
内容:三、质保金的主要功能项目工程质保金是指为落实项目工程在缺陷责任期内的维修责任,建设单位(业主)与施工企业在项目工程建设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施工企业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已通过竣(交)工验收的项目工程出现的缺陷(即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维修的资金,施工企业应在项目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的缺陷责任期(一般为十二个月)内,认真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缺陷责任期满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业主)申请返还工程质保金。
内容:应付款时间经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延后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随之延后,但为避免发包人与承包人恶意串通,损害银行等其他债权人利益,人民法院可审查,若承包人、发包人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情形的,则应以原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为应付款时间,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建设工程价款之日起算,3.关于优先受偿权行使的主要方式以下属于依法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情形:(1)建设工程承包人提起诉讼、申请仲裁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
内容: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内容:《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根据《建设工程质量 保证金 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内容:问题二:购买商品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做账 普票和专票只能一般纳税人账务处理有区别普票不能抵税借:库存商品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专票可以抵扣税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问题三:购买原材料收到普通发票怎么做账 购买原材料收到普通发票的会计分录是:借:原材料贷:银行存款因为是普通发票,所以进项税计入成本中,只有专票才能单独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问题四:收到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入账 专用发票要分开货款和税额入账,普通发票因为不能抵扣,就不用分开入恭了,直接做: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金额是价税合计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问题五:收到普通发票怎么做账 销售货物应该是开具发票,只有采购(包括采购货物或劳务)才是收到发票。
内容: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无效 ,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