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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或返工、调测,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怎样的工程质量等级的划分是:1、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内容:中标通知书是指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向中标人发出通知,通知其中标的书面凭证,内容应包括中标工程名称、中标价格、工程范围、工期、开工及竣工日期、质量等级等,其实质是对要约的承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内容:工程款追回的方法有哪些追要工程款的方法有承包人注意收集和保存与施工相关的书面凭证,书写起诉状,向法院起诉,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在起诉时可以提供担保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也可以及时行使法定留置权,请问一下追要工程款有哪些方法追要工程款的方法有:一、在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应当注意收集和保存与施工相关的书面凭证,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内容:工程转包的法律规定法律主观:工程转包的法律责任有: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法律客观:《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一、工程转包分包的法律规定《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根据《建筑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违法分包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首先,承包人转包项目或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内容:水利水电工程中,不仅项目部缺少高水平的管理人才,项目管理不够科学化和合理化,一些相关的技术也不够规范化,随意性大,加上项目监督管理水平低和监理人员质量意识薄,很容易形成“重工期,轻质量”的错误意识,1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常见问题1.1 原材料、机电设备质量伪劣 施工中偷工减料 无视国家法规及技术要求,除此之外,如果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力度不够,质量保证体系不完善,施工人员技术水平低下,技术工人及工程师配置不足等问题不得到妥善解决,这也将会造成施工组织的杂乱无章,不能安全有序地进行施工建设。
内容: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内容:二、优先受偿权范围上的限制《批复》第三条指出:建设工程价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对于发包人违约所造成损失、违约金等基于发包人违约形成的债权,承包人可以通过一般的民事权利主张,以诉讼或非诉讼形式向发包人进行催讨,这种催讨可以和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的主张同期进行,二者并不矛盾,只是前者与后者相比缺少了特定的救济方式和保障。
内容: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工程计量是业主方和施工方工程款结付的重要依据,但是,出于各自的利益、对工程量的理解以及计量人员水平等多方面原因影响,经常会出现双方在工程总量、计量方法、统计工具等方面出现差异,如果不对这些差异进行约定,就会给后期的工程款结付造成隐患,引起双方的纠纷,增加工程经济管理的风险,但是,施工企业在建设工程过程中,必然是要追求利润的,而在低报价的限制下,施工企业只能从其他方面来寻求更多的利润,比如偷工减料、寻找不具备资质的合作方等,这些都会影响到工程的工期和施工质量,进而引起工程经济管理风险。
内容:为了双方共同的利益,在双方同意的基础上,房产开发商将部分房屋作价交给施工方替代工程款,这些房子就叫工程抵款房,工程抵款房是和开发商签合同,若工程抵款房没有被查封、设定抵押权、也没有其他买受人主张权利,而且可以正常办理购房合同,能网签,应该没什么问题,购房者可以放心购买,根据有关法律,如果开发商没有还清欠款,建筑商、材料商也没有权利将其出售,所以必须先确定是否属于开发商的房产,或者是否已转到了建筑商的名下,如果产权仍然在开发商名下,那么购房者还需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