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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拓展资料】一、工程款发票怎么开,税率是怎样的工程发票开具应该由纳税人到工程所在地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然后提供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并提供付款方(建业公司)对建安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建安合同,还有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工地工程款为什么要去开发票因为工程工地款不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内容:同时根据该解释规定,工程欠款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 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 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内容: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法律客观:《 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有总承包资质可以做分包工程吗吗按实际情况,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内容:二、拖欠工程款起诉时需要注意那些问题1、诉讼时间的掌握工程款拖欠,涉案工程已竣工验收并签字盖章后,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自《合同法》及2002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建筑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法释(2002)16号(下称简称《批复》)颁布实施以来各地法院已经有许多判例说明,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是可以作为一项独立的诉讼请求提出的,所以为保障诉讼后利益的最大化,当事人提起拖欠承包工程款诉讼请求时,尽量同时提出拖欠承包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这一请求。
内容:如果承包商以无法支付为由拖欠工程款,可以要求其提供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查明其经济状况,在诉讼中,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承包商已经拖欠工程款,并按照要求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如果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包括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内容: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以房屋抵付乙方部分工程款为丙方办理商品房买卖手续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以房抵款金额及方式:1、乙方同意甲方以位于**市**区**路**号**室房屋抵付甲方所欠工程款**万元,房屋抵偿工程款协议书1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乙方:**工程有限公司(后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丙方:*** (后附身份证复印件)鉴于:1、甲方、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编号为***,合同金额为**元,结算额**元。
内容:工程竣工结算核对时间表 表1Z103086-1工程竣工结算书金额 核对时间 1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书之日起20天 2 500万~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书之日起30天 3 2000万~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书之日起45天 4 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书之日起60天发包人或受其委托的工程造价咨询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后,在合同约定时间内,不核对竣工结算或未提出核对意见的,视为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书已经认可,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结算价款。
内容:企业在建造工程过程中有时会根据工程进度预先支付部分的工程款,一般通过预付账款科目,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相应的会计分录是什么,预付工程款的会计分录1、预付工程款时,企业应当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2、按合理进度和合同规定计算工程款时,企业应当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预付账款/银行存款等3、补付工程款时,企业应当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4、工程完工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企业应当编制的会计分录如下所示: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所谓预付账款,实际上是指企业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的付款,预付账款按实际预付金额入账。
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七十五条招标人和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合同的主要条款与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当然《招标投标法》这么要求也是有道理的,因为在不同的合同条件下,投标人的报价不同,如果允许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订合同,而允许进行合同谈判的话,不但违背了招标投标的公平公正原则,同时也为一些不法分子进行暗箱操作提供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