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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建筑工程价款仅能包含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实际支出的费用,承包人只能就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发包人未支付的工程价款行使优先受偿权,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范围仅为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有何规定法律主观:建设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是: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
内容:公司名称(加盖公章)日期:年 月 日放弃执行标的承诺书3单位:我在单位工作期间,单位拟主动为我上社会保险,但我由于个人原因事先提出,不要单位为我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及缴费手续,我也未提交相关个人资料,现作如下承诺: 在我与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以后,我均不会就社会保险问题以任何方式对单位提出任何要求,也不会通过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实施对单位不利的行为,放弃执行标的承诺书放弃执行标的承诺书1公司:我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拟主动为我上社会保险,但我由于个人原因事先提出,不要公司为我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及缴费手续,我也未提交相关个人资料,现作如下承诺: 在我与公司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及解除以后,我均不会就社会保险问题以任何方式对公司提出任何要求,也不会通过政府部门及司法机关实施对公司不利的行为。
内容:在确定工程预付款比例时,应该注意根据工程性质、施工方的财务状况、工程的进度等因素,确定合理的预付款比例,预付款比例一般是按照工程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的,一般情况下,预付款比例在10%~30%之间,具体比例可以根据工程的性质、施工方的财务状况、工程的进度等因素确定,结论从上述内容可以看出,工程预付款比例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方(投资方)支付给乙方(施工方)的预付款比例,其作用是可以保证施工方的财务状况,确保施工方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施工费用,以及支付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其他费用,从而保证工程的顺利完成。
内容:这些就是合理避税,以下是具体实例:1.签订总分包合同甲工程承包总公司通过竞标,向业主承揽了一项价值2.4亿元的建筑安装工程(其中电梯等设备由业主提供,金额为4000万元),甲公司又将该工程以1.92亿元(不含设备价值4000万元)的价格分包给乙工程公司施工,之后,乙房地产公司经过筹划,与有购买意向的丙房地产公司谈妥相关事宜,具体条款如下:甲施工企业与乙房地产公司签订终止原土地转让合同执行的协议,并约定由甲施工企业返还乙公司的预付款400万元。
内容:如果在非法占用的农用地上新建了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的,并且这些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是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违法者在一定期限内予以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对非法占用土地的,除采取上述处罚措施以外,还可以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但罚款是选择性适用条款,是否给予罚款,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违法情节而定,至于罚款的具体幅度和标准,应由《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作出明确规定,如果在非法占用的土地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予以没收。
内容:二、恶意欠薪司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劳动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的规定应得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加强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查处衔接工作的通知》综合上面所说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劳动者工资,刑法规定,逃避支付劳动者工资数额较大的,应当判处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责令仍然不支付,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据刑法规定,应当判处3-7年有期徒刑,单位欠款不付的,应当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
内容:法律主观:公路工程质保期有效期是多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中规定一般为5年,如果路基工程与路面工程分开招标的,5年保修期从最后完工的工程项目开始计算,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岗位责任制,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和合同约定进行设计、施工和监理,保证公路工程质量,对公路工程而言,质量保修期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在2003版《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有相关的规定:第50.2注:工程保修期一般为5年,若路基工程(含隧道、桥涵)与路面工程分开招标,5年保修期从最后完工的工程项目开始计算。
内容:不可抗力的范围一般包括因战争、敌对行动(无论是否宣战)、入侵、外敌行为、军事政变、恐怖主义、骚动、暴动、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合同双方当事人责任或原因造成的罢工、停工、爆炸、火灾等,以及当地气象、地震、卫生等部门规定的情形,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可抗力因素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不利物质条件建设工程不可抗力情形法律分析:不可抗力的范围: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内容:”本案中,原告星光公司与被告黄河建安公司约定基础工程由黄河建安公司自行完成,黄河建安公司不应违反合同约定将基础工程交由其他基础专业施工单位分包施工,其做法既是违约行为,由因工程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而构成违法分包,根据《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关于“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的规定,法院判决确认分包合同无效是正确的,因工程分包须经发包人同意,故承包人违反约定将基础工程交由其他基础专业施工单位施工的行为属违法分包,所签订的分包合同无效。
内容:按照国际惯例用的多的是估算工程量单价合同,但是因为国际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业主为规避自己的投资风险,采用不可调值总价合同,将风险转移到承包商那里,而承包商为了继续在国际承包舞台上能有一席之地,不得已以增加自己的风险为代价而承包工程,①工程建设风险大,一、存在的主要风险1.合同计价风险依照国际惯例,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计价方式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由于建筑施工的流动性大,生产周期长和实际施工时的赶工,生产的多样性与建筑物的复杂性,使工程建设风险因素和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均较大,往往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失后果。